【證照考試資訊】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103 年度國家C級籃球裁判、籃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
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103 年度國家C級籃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一、宗 旨:為培養裁判人才,加強裁判組織,及掌握國際籃球發展趨勢,並提高我國籃球水準,以確立本會
裁判制度,提昇裁判素質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籃球協會。
四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。
五、協辦單位:僑光科技大學。
六、講習日期:103 年 12 月 26 日至 28 日,共計三天。
七、講習地點:僑光科技大學(台中市西屯區僑光路 100 號)。
八、參加資格: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足歲(83 年 12 月 26 日以前出生)。身心健康,對籃球裁判有興趣者。
九、參加人數:120 名為限,報名未滿 60 名取消辦理。
十、講習課程:如附件一。
十一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 12 月 18 日(星期四)下午十七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十二、報名辦法:(1)填寫報名表(附件二),附身份證影本、一吋半身相片二張。
(2)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(近二個月內),及測試切結書(附件三)。
(3)繳交報名費 2,000 元整(郵政劃撥儲金存款帳號: 17680118;戶名:中華民國大專
院校體育總會;通訊欄請註明活動名稱及姓名,否則視同捐款)。
(4)上列各項證件、報名費收據均須備齊後,逕寄主辦單位(地址:104 台北市朱崙街 20 號
13 樓;電話:02-27710300#41),或可親送至主辦單位報名。
(5)凡証件不齊者不予受理。
(6)報名表格及測試切結書可上網下載。
網址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:http://www.ctusf.org.tw
中華民國籃球協會:www.basketball-tpe.org
十三、參加講習人員資格由主辦單位審查之,講習會之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十四、報名方式:請將報名表、報名費劃撥收據及各項證件於 9 月 18 日(星期四)前逕寄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
育總會研究發展組。
地址:104 台北市朱崙街 20 號 13 樓,電話:02-27710300#41,傳真:02-27406649。
十五、講 師:聘請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擔任。
十六、研習內容:(一)籃球哲學。
(二)最新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及裁判法。
(三)筆試、體能測驗。
十七、甄試內容:(一)筆試。「筆試通過成績為 70 分(含)以上」
(二)體能測驗。「筆試通過始得參加體能測驗。測驗方式:20 公折返跑,以國際籃總音樂帶測
驗,男生 86 趟、女生 66 趟。」
上述二項甄試必須隨時備妥身份證正本以利查驗。
十八、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錄取者,則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,並核發國家
C級裁判証。
十九、注意事項:(1)報名未出席研習者及缺課三小時者,將喪失考試資格,且不退還報名費。
(2)研習人員請穿著運動服裝及自備哨子,勿遲到早退。
(3)講習會之午餐、飲水由承辦單位提供。
二十、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,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(修正時亦同)。
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103 年度國家 C 級籃球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
一、目 的:為增進教練專業知識及技能,提升籃球教練水準,特舉辦此講習會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籃球協會。
四、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輔仁大學。
五、舉辦日期:103 年 12 月 12 日(星期五)起至 14 日止(星期日),共三天。
六、舉辦地點:輔仁大學泰山體育館(地址:新北市泰山區公園路 54 號)
七、報名資格:年滿二十足歲以上(民國 83 年 12 月 12 日以前出生者),對籃球教練
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。
八、報名手續:
(一)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 103 年 12 月 5 日(星期五)止。
(二)代辦費:每人新台幣 2,000 元整,含學員伙食費、講師鐘點費、教材講義費、
行政費、考試費。
(三)報名方式:詳填報名表連同郵政劃撥收據及身分證正面影印本、一吋相片二張
於 103 年 12 月 5 日(星期五)前逕寄本會研究發展組(郵政劃撥儲
金存款帳號:17680118;戶名: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;通訊
欄請註明活動名稱及姓名,否則視同捐款;地址:104 台北市朱崙
街 20 號 13 樓;電話:02-27710300#41;傳真:02-27406649;
網站:http://www.ctusf.org.tw)。
(四)報名表:如附件一。
(五)報名人數:限 120 人,報名人數未達 60 人將取消辦理。
十、課程內容簡介:
十一、附則:
(一)學員全程參加講習會者,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核發結業證書。
(二)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錄取者,則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陳報中華民國體
育運動總會核備,並核發國家 C 級教練證。
(三)講習會參加學員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申請報支。
(四)講習會參加學員所需之教材講義及午餐由承辦單位提供,其餘膳宿及交通自理
,講習會參加學員請穿著運動服裝、運動鞋,以利實務演練。
(五)凡參加講習會學員缺課達四小時以上者,將喪失考試資格。
(六) 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活動舉行前十日通知本會研究發展組,否則概不退費。
(七)本講習會之內容學員可以攝影,但不得做商業用途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,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
定後實施(修正時亦同)。